7 月29 日晚,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华勤技术”)发布公告,宣布与力晶创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力晶创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以现金方式协议受让力晶创投持有的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120,368,109 股股份,占晶合集成总股本的 6.00%,转让价格为 19.88 元 / 股,转让总价达人民币 2,392,918,006.92 元(约 23.93 亿元)。

据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前,华勤技术未持有晶合集成任何股份;交易完成后,其将持有晶合集成 6% 的股份。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华勤技术表示,此次交易是基于对晶合集成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晶合集成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相关产品、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所属行业为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晶合集成资产总额约 491.98 亿元,负债总额约 230.02 亿元,归母净资产约 210.27 亿元;2025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约 25.68 亿元,归母净利润约 1.35 亿元。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华勤技术将向晶合集成提名一名非独立董事。


支付安排上,华勤技术将分三期支付转让价款: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 的转让价款,即约 7.18 亿元;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 3 日内,支付 60% 的转让价款,即约 14.36 亿元;自晶合集成审议华勤技术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事项的股东会结束之日起 3 日内,支付剩余 10% 的转让价款,即约 2.39 亿元。若华勤技术逾期支付,需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但因力晶创投办理外汇登记手续等原因导致的逾期除外。


此外,协议对双方作出了相关约束。力晶创投承诺,交割日后 3 个工作日内促使其提名的 1 名非独立董事辞任,由华勤技术推荐候选人,并促使晶合集成在 30 日内完成董事补选;交割日起 36 个月内,非经华勤技术书面同意,其持有晶合集成的股份数不低于 1.6 亿股(对应目前总股本的 8%)等。华勤技术则承诺,自交割日起 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此次取得的标的股份(转让给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除外),并在交割日后 3 个工作日内推荐符合任职资格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华勤技术表示,本次交易旨在深化产业链上下游的资源整合与协同效应,进行关键的战略投资布局,探索在产业投资等各类业务及项目合作的可能性,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地位。由于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此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