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2024年1月5日,《东莞智能移动终端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印发。到2025年,在推进智能移动终端国家集群基础上,进一步将东莞打造成世界级新型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聚区。
一、发展基础
(一)产业发展现状。东莞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节点,连接两大科技创新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基础扎实,产品门类广泛、品种齐全,是我市第一大支柱产业。其中,以智能通信设备为代表的智能移动终端产业占据主导地位。2019年东莞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群入选国家工信部先进制造业集群,上榜“2023年中国百强产业集群”,排名全国第四。2022年,东莞电子信息规上总产值9470.2亿元,规上增加值1673.4亿元。2022年我市智能手机产量1.96亿台,全国(11.7亿台智能手机)每生产6部智能手机,就有一部来自东莞。
(二)存在问题。一是自主可控需加强,我国智能移动终端产业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关键领域“卡脖子”,核心技术及核心电子元器件,基带芯片和操作系统等关键软硬件主要依赖国外巨头供给等问题。二是产业升级需加快,我国智能移动终端产业虽具备规模优势,但也面临产品结构单一、高端产品供给不足,部分领域处于产品价值链中低端等问题。三是规模优势需扩大,部分整机企业受多重因素影响产值规模有所下滑,部分配套产业链企业出现产线外迁。亟需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由“集群规模优势”升级为“质量效益强势”,最终实现“自主可控稳势”。
(三)优势与挑战。当前,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加速深度融合,催生了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我国智能终端产业实现跨越发展带来了战略机遇。但当前国际形势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发达国家对龙头企业的技术“卡脖子”已深刻影响了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对标世界最优最先进,我市要立足智能终端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链配套较完善、部分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的发展优势,聚焦以补齐短板做强产业链、以市场为导向提升价值链、以核心技术发展创新链,选准“七项”主攻方向,将培育世界级智能终端产业集群作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着力发展自主可控的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群,加快我国制造业迈向产业链高端,努力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二、总体思路和提升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对标世界先进水平,引导优质要素资源向集群高效集聚,打造“产业+科技+金融+人才”高水平循环的集群发展生态,打造智能移动终端产业全产业链,加快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世界级智能移动终端先进制造产业集群。
(二)提升目标。到2025年,在推进智能移动终端国家集群基础上,进一步将我市打造成世界级新型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聚区。
产业规模持续增长。智能移动终端产业规模保持平稳增长,力争到2025年,以智能移动终端为主导的电子信息产业规上总产值突破1.1万亿元,产业整体利润率有明显提高。
产业布局更加完善。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引,重点打造高端化智能移动终端集聚区、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集聚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高端装备及机器人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建成智能移动终端及其产业链相关特色产业园3个。
骨干企业竞争力增强。形成“倍增企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领航企业”的优质企业梯队培育体系。培育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行业领航企业、具有创新引领作用的独角兽企业,打造细分行业领域“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到2025年,集群内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0个,力争培育5个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20个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智能移动终端产业创新体系逐步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持续提高。到2025年,力争新增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个,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
数字化和绿色化转型成效明显。集群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到2025年,推动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推动规上电子信息类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累计超1000家,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持续下降。
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到2025年,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群优势互补、紧密协作、联动发展水平不断提升。集群更加开放,在持续加大与江苏、重庆等国内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互补,促进内循环的基础上,集聚和配置全球智慧和资源,全面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和供应链。
三、重点任务和举措
(一)优化智能移动终端产业布局
做好集群发展布局的顶层设计。对标国际先进产业聚集区,围绕智能移动终端上下游产业链,立足“向上游布局、向中游集聚、向下游延伸”三个维度,扩充产业集聚能力。开展“1+5”产业布局,坚持“同心多点”发展,即以“整机集成与应用”为牵引,以“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材料、新能源、智能机器人及高端装备”为驱动,建设若干集群核心区,推动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群快速发展。强化对整机品牌和整机代工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整机价值提升,引导企业在全球区域内合理布局。
布局新赛道和未来产业。拓展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卫星互联网、智能穿戴设备、车载终端、智能家电等智能移动终端新领域,推动智能移动终端硬件与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关联产业融合创新,并开展在智慧教育、智能家电、智能汽车、智慧医疗、智慧城市、智能安防等领域应用。
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打造细分领域具有主导力的标志性产业链,开展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以“链长+链主制”深入推进稳链补链强链控链,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抗冲击能力。
(二)推动集群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
推动集群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积极探索互联网、操作系统、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智能移动终端产业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技术模式上的融合能力。通过产业链协同攻关,实现基础软件能力自主可控,构建国产基础软件及操作系统可替换能力,遴选一批集群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打造成为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出台“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政策,加大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重点企业加快转型的信心和动力。依托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聚焦智能移动终端行业,充分发挥行业龙头引领能力,推动“链式”数字化转型。
推动集群绿色化示范改造。推动集群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组织实施“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不断挖掘企业节能潜力,通过节能技术(产品)案例推介、节能服务对接,引导集群企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加快源头减量、减毒、减排以及过程控制等绿色智能装备的改造升级,更新淘汰一批低端落后装备和生产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废水、工业废气排放。以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为重点,组织实施节能和循环经济改造工程,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三)打造智能移动终端产业创新高地
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进市级重大专项政策实施,出台支持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的专项行动方案,推进“芯、屏、核”等关键零部件的核心技术攻关,加强MEMS传感器技术研发,突破智能移动终端基础元器件、关键材料、先进工艺技术瓶颈,进一步提升系统集成水平。全面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支持mini LED显示、micro LED显示、激光显示、柔性显示、3D显示等新型显示技术研发。
构建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网络。争取创建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打造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创新平台。以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为培育库,系统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争取培育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以龙头企业为核心,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共同建立创新联合体,构建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以市场机制为保障的技术协同攻关机制。支持创新联合体面向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制定产业技术创新路线图,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技术开放共享,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
培育一批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机构。加快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关键性、前瞻性、战略性质量技术攻关,培育和认定一批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机构,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强标准化和科技创新互动,瞄准大数据、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推进专利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能力,积极申报国家和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积极培育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进一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话语权。
(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群
聚焦龙头企业打造,支持做优做强。实施领航企业培育计划,支持链主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引导企业依托“互联网+”战略和“双向开放战略”,深度嵌入全球贸易网络和创新网络,加快建设成为世界一流企业;同时,积极引进集成电路先进制造工艺、先进封测、半导体设备、新型显示、智能传感器、人工智能、高端电子元器件等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落户。
聚焦中小企业培育,发展专精特新。完善“倍增计划”企业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实行差别化扶持,引导资源向高质量发展的倍增企业精准配置。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等各类企业成长为国际市场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
聚焦产业生态优化,推动融合创新。以培育和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为重要抓手,持续实施大中小融通创新“携手行动”,鼓励大企业建立开放式创新平台,构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资源共享、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举办大中小企业创新融通活动,通过大企业发布创新需求,促进大企业与掌握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对接,发挥大中小企业各自在人才、资金、设备、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共同开展技术和产品研发。
(五)构建良性高效的集群产业生态
构建“链主企业+合作银行+中小微企业集群”融资对接机制。实施重点产业链“主办行”制度,鼓励银行机构设立“制造业服务中心”和“制造业金融服务官”,推动金融机构与重点产业链企业高效对接、产业链与资金链深度融合。
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与大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新一代通信网络、算力和数据基础设施的广泛覆盖,推进5G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在产业领域的应用。
培育壮大专业服务平台。放大智博会、加博会等平台溢出效应,发挥各类专业平台功能,通过遴选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以及设计创新中心等推动智能移动终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共进。
强化创新发展人才支撑。围绕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在创新链的各个环节系统布局和分类支持的一揽子特殊人才政策。完善市场化的引才机制,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完善科技人才的分类评价,结合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支持高校加强高等院校信息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人工智能、微电子、半导体、集成电路、储能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和学科建设,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推动人才培养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规划布局面向智能移动终端产业的职业院校,培养制造维修服务等技术性应用型人才。
建设全生命周期孵化育成体系。以封装、集成电路设计、新材料为特色,推动产业聚集特色,在国内外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集聚区,力争打造省级特色园区。加强孵化链条各环节的对接,针对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的需求,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的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链条,促进各个环节有效链接和健康发展。提升孵化载体企业服务能力,支持孵化载体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专业化服务团队和专业化导师队伍,围绕企业成长各阶段需求,为入孵企业提供精准技术服务、商业服务和创业辅导服务。
(六)创新智能移动终端集群治理模式
大力推动行业协会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加强行业分析研究,提高对行业发展方向和趋势的研判能力。鼓励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积极牵头参与协会工作,增强协会对行业的组织力、号召力和影响力。支持集群内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主体牵头成立一批非政府、非营利性的集群发展促进机构,支持集群促进机构组织集群企业开展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攻关、交流宣传、供需对接、人才招引、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引导促进机构建设集群发展所需的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智能移动终端精密制造,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盟,构建日益完善的软硬件开发环境、技术标准、业务模式,推动核心元件工艺设备达到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
(七)提升集群国际化合作水平
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把握RCEP、中欧投资协定等区域经济协定新机遇,加快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加快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推动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走出去与引进来、贸易与产业等的协调发展,全面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打造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现代化枢纽城市。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协调推进机制。依托市政府培育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开展全市产业集群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相关政策,明确主要任务和推进步骤,压实各级建设责任,协调解决产业集群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加强莞穗深惠四地产业合作交流,探索联合共建世界级产业集群。依托省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和国际交流平台,构建全球招商网络,积极推进产业链国际合作,支持集群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优势企业海外并购重组,推动研发技术的国际化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结伴出海”深度参与全球分工。集群促进机构要落实集群发展的实施方案、联系和管理产业联盟,着力创新构建政府推动、龙头引领、市场化运作的集群发展模式。
(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落实好国家关于集成电路、智能硬件、软件等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国家支持集成电路、智能硬件等重点领域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推进集群内企业的兼并重组与壮大发展。制定并完善集群在引进培育龙头企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形成一整套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群“政策工具包”。落实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的各项支持政策,积极向国家、广东省相关主管部门在政策实施、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土地保障、体制创新、合规能力建设、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申请给予指导和支持。用好我市现行的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上市企业和外贸企业的帮扶力度。
(三)全面加大要素保障。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的要求,积极争取省产业发展、创新等政策性基金及省财政资金对产业集群建设的支持。将产业集群建设内容纳入东莞市国土空间规划,加强用地、用海、用能和交通设施保障。积极争取将集群内重点项目列入国家与省的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建立要素激励机制,在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支持集群内重点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支持企业上市融资。鼓励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四)建立健全指标体系。市各有关单位及促进机构要按照工信部产业集群评估体系,研究制定包括产业、企业、创业和创新等指标的统计体系,进一步加大对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的评估。各镇街(园区)及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群促进机构要强化产业集群统计监测,重点监测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新增企业数、人才数量、科研人员数量、研发投入、科技平台数量等的发展指标,增强指标准确性,做好产业集群发展的跟踪分析和调度推进,及时解决集群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
(五)强化工作督导评价。围绕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的总体目标,建立一体化发展监督考核机制,加大对镇街(园区)落实本计划情况的科学考核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集群促进机构,对本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督促检查和协助落实;会同集群内各镇街(园区)及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群新型智库,适时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评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引领和保障产业集群往正轨化、高质量、高水平方向发展。